7 施工及验收、维护管理
7.0.1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、维护管理应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63执行。
7.0.2 灭火系统气压强度试验取值应符合下列规定:
1 有定值减压(稳压)装置的灭火系统,应取1.1倍额定输出压力;
2 无定值减压(稳压)装置的储瓶系统,可按现行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63中IG541取值;
3 无定值减压(稳压)装置的储罐系统,应取1.1倍储存压力。
条文说明
7.0.1 现行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63基本能满足惰性气体灭火系统的施工及验收、维护管理要求,对没有涵盖的部分在本规程第7.0.2条中进行了补充。
7.0.2 现行国家标准《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》GB 50263中给出了IG-541等系统管道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,这里补充IG-01、IG-55和IG-100系统管道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。因一般不采用水压强度试验,故只给出气压强度试验压力取值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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